小说主人公是凌云,凌大山的小说是《穿越古代做书生》,它的作者是残血凌伤倾心创作的一本历史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姐姐面前显摆,像足了在大人面前邀功。“小野果!”大娃惊喜的叫出声。“你们几个吃了吧,待会儿把嘴巴擦干净,不然回去又要被母亲念叨了。”大娃嘱咐弟弟妹妹。旁边几人忙点头,欢快地津津有味吃了起来。“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解了如何开笔、如何握笔和磨墨的一些知识。
此外,还教我们正确的写字姿势。先生教我们坐姿,接着是握笔姿势,教完之后告诫我们要多加练习。
到了放学时辰,先生先是布置好今日习的作业,内容就是背诵今天所学的三字经,不过只是方才他教会我们开篇的二十四个字。
其次为了防止他们乱用纸,先生把他们买的一刀黄纸都放在学堂内,只是从中抽出两张给他们晚上练习。
最后告诫他们,回去要多加练习,切莫贪玩,否则明日抽背不成,将有惩罚。
回到家后,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。凌云捡了根树枝,就在地上写写画画。
就他家现在的状况来说,家贫无银,想要直接在纸上练字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,只能将就着先把今日学的内容在地上练习。
最好是能在晚饭前把今日的内容背会、写会,毕竟自己以前是理科生对于背书委实有些不堪,怕是难以背诵。
然而当是时,他却发现自己记忆力及其惊人,边写边默读,不一会儿就记住了个大概。
大底是不是重生的缘故,灵魂比较强大,又或者是早产的原因。
使得他如今背书事倍功半,凌云却是不知,但只要结果是好的,他都乐于接受。
记忆力好加上自己成年灵魂的缘故,读书肯定比同龄人快很多。
再者在能读书本就是来之不易的时代,凌云可做不到偷奸耍滑的事情来忽悠家人。
“哎,无聊啊......”
刚背完今日三字经的内容,又练了许久的字,手累得要抽筋地他躺在稻草堆上,嘴巴里的狗尾巴草,在心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。
“弟弟,弟弟,吃果......”十岁的二娃双手捧着一大把红彤彤的野果,跑到凌云跟前。
“二姐,你这是在哪儿找的?”
熟了的野果满身透红,嚼在嘴里冰凉冰凉的,汁很少且酸中带涩,良久又有些甘甜,倒是个不错的零嘴。
不过很少出门的凌云,却是不知她在那采摘的。
“那边......”二娃指着桥的另一边。
凌云突然站了起来,拍拍屁股杂物:“走,我也去看看。”
不怪他贪嘴,这个时代可没有摆在超市里种类繁多的水果,更何况就算有,也轮不到他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