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叫冉闵的小说是《冉闵》,是作者袖里藏锋写的一本历史文风格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百名挑选出来的精兵断后,让三千汉军步卒昼伏夜行,小心谨慎的先行返回襄城。 这一路走下来,百名军士还剩下六十八个,然已是人人骑马。还有空骑十余头,冉闵也没有舍得丢下,就那么带着走。 “动手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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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冷冷一笑,重新抓起连钩戟抖了抖,不满地看了看那满是血污的矛刃。
“狗娘养的,又脏了!”
踢开脚蹬,冉闵把那长达尺许的矛刃在麻草纳成的靴底上反复磨蹭。首先被擦去的是鲜红的血液,然后是褐红,最下面紧贴那矛刃的,是紫褐色的一层固体。随着他手臂的动作,身上的甲叶子发出一阵阵枯燥的摩擦声。
一边在鞋底上擦拭连钩戟,冉闵一边眯着眼睛,打量这满目黄沙的世界,陌生,而又熟悉。
“咻~”风大了,将地上没有搀和鲜血的黄沙卷起来,从前方几米处那横七竖八的十余具尸体上滚过,顿时让那刺眼的红色淡了一些。
这些尸体大多有着黄褐色的头发或是胡须,透过半张半阖的眼皮,可以看到淡蓝色的眸子。他们不是汉人,而是燕国的鲜卑族人,是刚刚被冉闵和手下干掉的一支燕国侦骑。
冉闵扭头看了一眼刚刚凑趣的张四方。这家伙斜斜挂在背上的几根梭镖,这次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。
“这小子,什么都好,就是心太软!自家亲人都死在胡人屠刀之下,空有一身好武艺,杀起人来始终少了一股戾气,还不如老子这个十四岁的娃!”冉闵心中想着,可他却似乎忘了,他的心性,哪里还是什么十四岁的娃?
或许是感受到冉闵的眼神,张四方像草篓子里的野兔似地飞快转过头来,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,满眼都是这世道难得一见的澄净。在看见是冉闵之后,他笑了一笑,很纯真。
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张四方啊张四方...”见到那笑容,冉闵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低叹。
百人断后,七场交锋,百炼步卒成精骑,在这个时代,冉闵已经创造了第一个奇迹。
自打燕国大棘城玄的菟太守刘佩出城冲杀围城后赵军,斩获百余首级之战发生后,冉闵就开始执行他的撤退计划。等到石虎顶不住伤亡,下令撤军时,冉闵率领的三千汉军步卒早已经做好万全准备,第一批撤离阵地。
“此战必败!”
在出征前就处处算计的冉闵,手中捏着预备的精细地图,制定的撤退路线自问也是最安……